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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法院“微法庭”推动战疫办案“两不误”
来源: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02日

  近年来,周村法院立足推进“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持续深化互联网司法建设,以南营法庭为试点,在全市首创“微法庭”办案模式,加强电子诉讼应用创新。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不断强化“树标对标夺标”意识,依托“微法庭”办案模式在半个月内结案349件,其中诉讼案件173件,单日最高解纷37件,结案率41.41%,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切实做到了“战疫办案两不误”,依法、稳妥、高效的满足了人民群众在特殊时期的司法需求。

  一、强化当事人立场,把牢司法便民应用导向

  针对辖区人口流动快,民商事案件中涉外地当事人比例近半,传统审判方式效率低下的实际情况,以减轻当事人时间成本和交通费用压力为工作着眼点,明确“微法庭”机制的应用导向,不断凸显司法便民、惠民特色。一是应用领域明晰。重点将“微法庭”审判模式应用在四类案件中,调解成功率比较高。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或标的额较小,当事人身处外地的案件;二是双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三是有“厌讼”心理,“面对面”开庭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四是已经参加过“微法庭”诉讼活动人员的关联案件。二是应用团队明确。根据“类型+属地+洼地”原则组建了四个速裁团队,集中应用“微法庭”审判模式,开展互联网庭审办案竞赛活动,每日公布“解纷榜”,鼓励干警在互联网司法应用领域不断“树标对标夺标”。三是参与诉讼方式明了。立足审判程序,不断优化操作流程,编制《手机开庭,一分钟看懂》的诉讼指引,为当事人列明庭前准备、在线庭审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短信等方式及时推动,当事人通过接收庭审码短信、下载安装APP、调用手机摄像头和麦克风等步骤即可无障碍参加诉讼。

  二、强化程序意识,严守公正公开应用标准

  “微法庭”办案团队坚持24小时在线,依托微信平台进行网络办公办案,注重将全省互联网庭审平台的相关功能模块引入线上庭审、线上调解工作,确保线上诉讼活动程序合规、公正高效。一是确保诉讼参加人身份认证“零差错”。深入融合全省互联网庭审平台,依托人脸识别功能和公安大数据系统,引导当事人在调解、法庭调查、质证、庭审等线上诉讼活动开始前输入身份证号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身份验证问题。二是确保庭审资料留存“零遗漏”。专门设立“微法庭”办公室,配齐摄像头、打印机等设备,抽调网管人员加强技术支持,确保“微法庭”电脑客户端和手机客户端的同步运行,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并自动保存网盘。流程结束后,相关笔录上传云平台,当事人可及时查阅。三是确保当事人签字“零障碍”。在依托微信平台开展线上调解的过程中创新引入互联网庭审平台的线上签章功能,在组织当事人形成一致调解意见后,由法庭起草调解协议并向当事人发送庭审码,随后将调解协议上传互联网庭审平台,组织当事人在线上完成对调解协议的签字确认,相比由当事人在线下签字捺印后再邮寄法庭的传统方式,更加简便快捷、程序完备。

  三、强化系统思维,打通“全流程”应用关窍

  立足于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要,我院积极将“微法庭”的功能拓展到送达、质证等庭前准备工作环节,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全流程线上办案,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风险,保证了案件质效。一是创新推进微信送达。针对当前凡开通线上支付功能的微信号持有人均经过银行核实身份,且大部分当事人的微信号均关联实名认真的手机号的现状,大胆应用微信平台开展送达工作,有效解决了因当事人地址难以确定、登记的电话无法接通导致无法送达的问题。2月13日,南营法庭在办理一宗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依托微信送达功能及时联系到被告当事人,并在8天内调解结案,受到省高院积极评价。2019年以来,通过“微法庭”送达案件214件,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送达难题。二是创新推进线上质证。针对建筑施工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案件证据繁多、质证时间大量占用审限的问题,依托“微法庭”积极开展质证、勘验以及账目核对等工作,当事人仅需将相应证据、涉案现场的照片、视频上传,由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线上庭前质证,并有效固定质证意见,为案件顺利审结打下良好基础。2019年以来,周村法院通过“微法庭”进行庭前质证345次,经庭前质证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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